东莞市公布5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
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5-12-26 10:27
安全生产举报是查处群众身边隐患的重要渠道,是汇群智聚众力促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。为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,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,现公布5起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。

案例一:举报查处车间生产大量粉尘品

2025年8月15日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坑分局接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转办,反映东莞市某技术有限公司存在车间生产大量粉尘问题。经查,该公司一楼喷粉车间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,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,举报属实。依据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(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)的相关规定,属于重大事故隐患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有关规定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坑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。

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,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坑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。

案例二:举报查处无证开展特种作业

2025年6月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寮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,反映寮步镇向西村朝阳巷10号五色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焊工存在未持证上岗情形。经查,该企业存在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行为,举报属实。依据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(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)的相关规定,属于重大事故隐患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有关规定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寮步分局依法对该企业予以处罚。

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,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寮步分局奖励举报人4500元。

案例三:举报查处无证开展特种作业

2025年3月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横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,反映横沥镇横沥新围村某五金电子设备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(焊接与热切割作业)无证上岗作业的情况。经查,该企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(焊接与热切割作业)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行为,举报属实。依据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的规定,属于重大事故隐患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有关规定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横沥分局依法对该企业予以立案处罚。

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,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横沥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。

案例四:举报查处无证开展特种作业

2025年3月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厚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,反映位于东莞市厚街镇某有限公司存在无证开展特种作业情形。经查,该公司有一名焊工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,举报属实。依据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(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)的相关规定,属于重大事故隐患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有关规定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厚街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处罚。

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,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厚街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。

案例五:举报查处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

2024年7月8日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大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,反映位于大朗镇富华中路东莞市大朗某店铺违法储存R22、R32等型号的制冷剂,涉嫌存在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行为。经核查,该店铺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(R22、R32等型号的制冷剂),举报属实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大朗分局依法对该店铺作出行政处罚。

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,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,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大朗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。

  • 关键词:东莞,安全生产,举报案例
谭晚兰 小编
2025-12-26 10:27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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